(1)、区残联机关工作职责: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励,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环境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服务。
7、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会组织。
8、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9、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各部门工作职能:
办公室、组联部:负责基层残疾人工作组织建设、文件档案、内部事务、扶贫解困、宣传文体、组织联络、信访、残疾人证的办理等
康复部:康复教育、康复训练服务等
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负责求职登记、安置残疾人就业、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教育技能培训、信访、维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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