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 页 政务公开 组织建设 就业教育 康复园地 基层动态 政策法规 信访维权 扶贫助残 文化体育 爱心热线 才艺展示 联系我们 重点项目
  首页 >> 康复园地 >> 政策与规划 >> 正文
关于印发《〈精神病防治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08-05-06 09:16:14] 

全康办〔200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为贯彻落实《精神病防治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制定了《〈精神病防治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精神病防治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

  “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自1991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来,经过十年的努力,已从一个摸索、总结经验的阶段逐步发展到形成一套较为完整工作模式、有较为完善工作方法的稳步发展阶段,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一五”期间,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纳入《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共同制定了《精神病防治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将在覆盖8亿人口的地区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成功模式,使更多的精神病患者受益。
  尽管经过十几年的努力,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形成了一套较为成功的工作模式和较为成熟的工作方法,但与以往工作相比,“十一五”精防工作覆盖面扩大,任务量加大,工作难度加大,工作要求提高,而工作保障条件相对薄弱,为精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保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供各地开展工作时参考。
  一、任务目标
  在覆盖8亿人口的地区,对480万重症精神病患者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为10万名贫困患者提供医疗救助。(任务分配表见附件)
  二、工作流程
  根据近年来精防康复工作市、县的工作经验,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流程大体上为:
  建立社会化工作体系→制定规划→培训人员→摸底调查→建档立卡→落实措施→检查评估。
  三、时间要求
  2006年12月前,新开展工作市县完成建立体系、制定规划、培训人员等工作。
  2007年6月前,新开展工作市县完成摸底调查、建档立卡、落实治疗康复措施等工作。
  四、具体做法
  (一) 建立社会化工作体系
  1.组织管理网络
  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组织管理网络自上而下应直至基层居(村)民委员会和千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由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中国残联等16个部门建立的精神卫生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是国家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决策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市、区)、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及千人以上企事业单位也要相应建立各级精防康复领导小组,成立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办公室,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卫生、民政、公安、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宣传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各部门分工明确,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卫生部门应将精防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承担所辖地区精防康复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组织各级医务人员从事社区精防康复工作,对社区精神病人进行治疗与康复训练;民政部门要在就业、扶贫救济、社区服务等方面做出安排,解决精神病人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公安部门要认真管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从社会治安防范等方面进行管理,并强制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入院治疗;各级残联要协助政府,动员社会,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服务工作,为病情稳定的精神病患者提供康复服务,维护精神残疾者的合法权益;财政部门及时下拨经费,保障精防康复工作的顺利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做好精神病康复者的职业培训和就业安置工作。
   各级精防组织管理网络负责对本地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制定

9 7 3 1 2 3 4 5 6 7 4 8 :
 
石家庄市长安区残疾人联合会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6 by www.changancl.org.cn . 冀ICP备0000000
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北大街29号 邮编:050031 电话:0311-85611288
传真:0311-85611288 邮箱:changancl@163.com 邮箱:changancl@126.com 网址:http://www.changancl.org.cn
技术支持:才宝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