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实现残疾人托养机构全覆盖
《河北日报》讯:为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给残疾人提供特殊救助、服务和保障,从今年开始,河北省将开展托养服务工作,对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实行集中托养。
日前,河北省制定下发了开展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出托养服务工作以就业为主,融生活技能训练、职业康复、教育、工疗、农疗、体育、娱乐为一体,属于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工作,不以盈利为目的。
据介绍,今年10月底前,我省将依托省残联康复指导中心现有的人员、场地,建设示范型机构,开展省级托养服务。年底前,将依托设区市残联康复指导中心现有的人员、场地,如有能力也可新建机构,开展市级托养服务。各县(市、区)将按照全省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到2015年全部完成托养机构的建设,开展县级托养服务,实现残疾人托养机构全覆盖。
我省即将开展的托养服务工作有残联自办、整合社会资源联办、民办公助、社区服务和购买服务等五种形式。托养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原则上从各级残联现有人员编制中调剂解决,可与合办单位共用人员编制,可申请政府公益性岗位进行选聘,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还动员社会专业技术人员、义工、志愿者等参与托养服务工作。服务工作所需资金采取“政府投入一部分,社会捐助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的方式解决。托养对象的收费由省物价主管部门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托养对象收入情况,建立参考收费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参照省的收费标准确定。